「我對老公沒感覺了,可以離婚嗎?」

這是我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個很困擾的女網友問的問題。她說她跟老公之間已經沒有愛情,常常有離婚的念頭。但是她覺得老公其實對她沒有不好,所以她的良心上有譴責。然而不再有激情的生活卻讓她每天快窒息,活得很痛苦。我好奇得點開了下面回覆的留言,大概七成的人都勸她如果沒有小孩的話趕快離婚。原因是,他們覺得她還年輕,如果真的很痛苦的話,乾脆早一點解脫。

婚姻的本質是愛情還是責任?

雖然留言中勸離的比例比我想像的還多很多,但另一方面我也覺得情有可原。

我們這個年代對於婚姻的期望跟我們父母、祖父母的那一代,是差很多的。在他們那個時代,愛情之於婚姻,並非必要,所以就算沒有了愛情,大部分夫妻仍然相守到老。當時的婚姻是一種之於對方的責任,對家庭的責任,對社會的責任。反觀現在個人主義為主流,婚姻的成立更多取決於當事人的偏好與感覺為主,跟是否有成立家庭以付起對社會或家族的責任比較沒有關係。再加上女性主義抬頭,女人不再只有婚姻的選項來找到自我價值,而是可以選擇事業或是夢想來成就自我。這時候要一個有能力,有夢想的女人持守在一個婚姻關係裡,有沒有「愛情」就變成一個很重要的元素。

回到原來的問題,究竟「沒有感覺」可不可以是離婚的「正當理由」呢?

今天如果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那一句「我不愛你了」就構成足夠的理由可以分手。而結婚後之所以沒辦法用同樣的理由分手是因為你們曾經在兩家人、在親朋好友、在法律、甚至在神面前對彼此作出了「我願意」的一生承諾。就好比妳在服飾店試穿衣服,妳不喜歡就可以還給店家,但是妳付了錢、剪下標籤的那一刻,這件衣服就是妳的了,妳就算說妳不喜歡,店家也不會退妳錢。所以如果老公沒有外遇或是施暴,「沒有感覺了」或是「不愛了」即使在現在風氣很開放的社會裡,多少還是會令人匪夷所思。

但是我就是受不了,還是想離婚怎麼棒?

「離婚」之所以會像是個很好的出口,是因為對單身生活的想像比現在婚姻的生活好很多。這其中可能包括單身才有的自由、沒有牽絆、只為自己活、甚至再次墜入浪漫愛河的想像。對於結婚多年只剩下平淡生活的人來說,再次單身的生活聽起來真的很誘人。但其實單身的自由也可能伴隨著漂泊不定的不安感,沒有牽絆也可能代表著各種節慶都一個人過、為自己活變成快樂傷心都一個人承擔、本來想再談一場戀愛也可能變成再也找不到一個理想的歸宿。電影裡面最大快人心的就是本來生活沒了色彩的女主角離婚以後遇到一個更帥、更有錢、更懂她的人而找到更美好的幸福。這種事情現實生活中有嗎?有啊~但是就像中樂透一樣,每次都有人中,只是常常中的都是別人,很少是自己。

那如果不離婚,但是在一起就是很痛苦怎麼辦?

兩個人在一起要是沒有精神上的交流,也沒有肉體上的親密,就算沒有討厭對方,仍然是蠻痛苦的一件事。但是如果只有一方沒有感覺了,但是另外一方還有感覺,那就更有值得努力的理由。首先要做的事情就再次認識對方,然後彼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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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電影叫做《藍色情人節》,裡面的妻子並沒有討厭丈夫,但是她卻已漸漸不再需要也不再愛他。丈夫感受到妻子的悶悶不樂,於是安排了一個浪漫夜晚,想要重溫愛情的滋味。在晚餐的時候妻子嘗試表達她與他生活在一起的種種不滿,但是因為聽起來就像是對丈夫不斷的指責,讓丈夫不但聽不懂自己哪裡有錯,還激起丈夫的怒氣。直到她透露了她想離開他的想法時,他才大夢初醒想要尋求和解,願意做出改變。但是妻子因多年累積已經忍無可忍,便帶著女兒毅然決然的離婚。這樣的他們算是有溝通嗎?其實她有表達,但是她的表達像是宣洩不滿,並沒有給先生時間成長或是改變。而丈夫則是有聽,但是沒有聽懂,直到老婆真的要他簽下離婚協議書,他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其實要人改變談何容易?有時候即使人們有願意的心也會需要有立即的利誘跟逞罰才能驅動改變。如果夫妻在一起是從戀愛慢慢走向冷淡,那就需要用雙重的力氣才能回到甜蜜的愛情當中。很遺憾的是,許多人剛開始意會到他們的感情變冷淡時會選擇麻痺,或是在同個屋簷底下,但是日子是各過各的。表面上好像可以再撐一陣子,然而,夫妻的感情問題放任不管不太可能會自動消失,反而只會像放久放涼了的菜,越來越難入口。

這世上每對夫妻的狀況都非常不一樣,針對不同的個性會有不同的溝通方式。有些人吃軟不吃硬,有些人需要是自己的好姊妹好哥們的建議才聽得進去,也有些人非要等到離婚簽字書到手了才徹底醒悟。

如果不知道何從溝通起,或是一講就吵架,可能就是時候尋求專業諮商的幫助。很多時侯不愛了並不代表對方不值得妳愛,或是不適合攜手到老。我認同浪漫的愛情確實很重要,但與其離婚找下一個人,誰說不能跟「同個人」再次陷入愛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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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iana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